江西撫州府臨川縣,玄琛公十四子宇礽公(十二承事郎公),幼時勤奮讀書,因聰明過人,19歲考上秀才,北宋熙寧元年(1068年),二十五歲時考中戊申科進士,后經(jīng)當朝宰相王安石奏請神宗皇帝,敕令其為承事郎(其官品為九品),派到福建汀州府任鐘寮場場長(場長即縣令)。其時,上杭縣署駐在鐘寮場(今上杭縣才溪鎮(zhèn)榮石村),縣境范圍是現(xiàn)在的永定、上杭二縣行政區(qū)域。十二郎公在任期間,與夫人梁氏十三娘生有一子,取名念四郎,獨生子。念四郎自小聰慧,喜愛讀書,后宋授判場官職,終身住在鐘寮場,置有房產(chǎn)。
十二承事郎公因為官清正,頗得民心,任期屆滿卸任后,百姓力勸他留下定居。加上當時要回江西臨川,路途遙遠。交通不便,因此未回原籍,而留在鐘寮場定居,在學校教書,遂成丁氏來杭開基始祖。年老仙逝后,與夫人同葬在鐘寮場寺后一里許,上下二墓,地勢“飛鳳”形。
?
錦秋文譜
掃一掃關注
錦秋修家譜
掃一掃關注
掃一掃,手機訪問
掃一掃,關注我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