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密邑陳姓青屏理事會(以下簡稱本會),由家族成員組成的群眾性社會團體。
第二條 本會宗旨是:號召族人熱愛祖國、遵紀守法,敬親謀族,互助友愛,傳承陳姓文化,服務陳姓族人。
第三條 本會目的:傳承陳姓美德,弘揚“義門陳精神”,激勵陳姓后人發(fā)奮圖強,盡忠報國,勤儉持家,光宗耀祖。
第四條 本會是在會長的領導下,長老的監(jiān)管下,族人們的支持下,嚴格按照家譜家規(guī)以及章程,全心全意為族人服務的辦事機構。
第五條 本會以密邑陳姓三兄弟繁衍遷徙為區(qū)域,以自然片區(qū)負責人為會員。
第二章 理事會的任務
第六條 組織召開家族年會及敬祖祭祖活動。
第七條 加強本會與同姓族之間、上級同姓族之間的密切聯(lián)系、溝通、交流、協(xié)助,增進友誼,共謀發(fā)展。
第八條 主持家譜的續(xù)修,祠堂的建設維護,記錄族人歷史發(fā)展、演變的大事年鑒。
第九條 健全族人之間的助學獎勵、激勵機制,以資敦親睦族、繁榮昌盛。
第十條 利用現(xiàn)代化科技手段、數(shù)字技術、網(wǎng)絡平臺,認真做好文書、圖片、影像以及物品資料檔案的搜集、整理、分類保管工作,供后人查閱和傳承。
第十一條 設置分級網(wǎng)絡微信群、信息、郵箱等宣傳形式,積極反映族人的訴求、愿望,表彰先進,發(fā)揚光大,擴大族人的知名度、影響力。
第十二條 本會會員要以身作則,嚴以律己,積極培養(yǎng)年輕后裔,傳承家族文化,按照老、中、青三結合原則,盡早實現(xiàn)理事會班子的年輕化、知識化、專業(yè)化。
第三章 組織結構
第十三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,職權是:
(一)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;
(二)制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;
(三)選舉理事會;
(四)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;
(五)決定終止事宜;
(六)決定其他重大事項。
第十四條 會員代表大會按照陳姓族人分布區(qū)域,根據(jù)工作需要分配代表名額,產(chǎn)生選舉大會代表。召開代表大會,需有三分之二以上人員出席方能開會。其決議需半數(shù)以上代表同意方能通過生效。
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,因特殊情況提前或延期必須經(jīng)理事會表決通過。
第十六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(zhí)行機構,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,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。
第十七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:
(一)執(zhí)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;
(二)選舉和罷免會長、副會長、秘書長;
(三)籌備會員代表大會;
(四)向會員代表大會匯報工作和財務狀況;
(五)決定設立下屬辦事機構、分支機構、代表機構;
(六)決定本會名譽會長的授予和顧問的聘任;
(七)決定副秘書長及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;
(八)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;
(九)決定內部管理制度;
(十)決定其它重大事項。
第十八條 理事會經(jīng)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,其決議須經(jīng)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。
第十九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,特殊情況可以采用通信、微信方式召開。
第二十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。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(chǎn)生。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職權。對理事會負責。
第二十一條 常務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,應有三分之二常務理事會員出席,其決議須經(jīng)到會三分之二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方能生效。
第二十二條 本會會長、副會長、秘書長、會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:
(一)堅持共產(chǎn)黨的領導,執(zhí)行國家路線、方針、政策、愛國愛族;
(二)在本會陳姓族人中有較高的威信和影響;
(三)熱衷陳姓文化,樂于奉獻并做出較大貢獻;
(四)身體基本健康,能堅持正常工作;
(五)未受剝奪政治權力的刑事處罰;
(六)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。
第二十三條 本會會長、副會長、秘書長每屆任期五年,一般任期不得超過兩屆。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(jīng)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。
第二十四 條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,行使下列職權:
(一)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;
(二)監(jiān)督檢查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決議落實情況;
(三)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和出席相關重要交流會議;
(四)副會長協(xié)助會長做好相應工作。
第二十五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:
(一)協(xié)助會長主持辦事機構日常工作,組織起草工作規(guī)劃、工作報告和會議文件:
(二)協(xié)助各辦事機構開展工作;
(三)提名副秘書長及各下屬機構主要負責人,交常務理事會決定;
(四)決定各機構工作人員聘用;
(五)處理其他日常事務。
第四章 資產(chǎn)管理使用辦法
第二十六 條本會經(jīng)費來源:
(一)社會單位和個人捐募;
(二)對社會有償服務收入;
(三)其它合法收入;
(四)本會建立《規(guī)范資金的收支管理辦法》,并接受會長及相關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的監(jiān)督檢查,并定期報告財務狀況;
(五)本會資產(chǎn)嚴禁任何單位、個人侵占、私分和挪用。
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
第二十七條 本會章程的修改,須經(jīng)理事會表決通過后,報代表大會審議。
第二十八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,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,報政府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或上級主管部門核準。
第六章 附則
第二十九條 本會章程服從國家法律法規(guī)。
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陳姓理事會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。
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本族常務理事會。
《密邑陳姓族譜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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