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凡族人父子以脈線相承,兄弟以雁行取圖、名字左側批注兄弟位次,右側批注本人及家庭成員情況。
二、生卒已批準,保留原批注,新批注一律采用拉伯數(shù)字,一般批到年月。年、月兩字可省略,如:1949.8表示一九四九年八月。
三、本次采用左開橫排現(xiàn)代書籍版本,主譜采用:國標楷體-GB231。其余大部分采用國標GB-2312。
四、遷徙注明遷出年份,地址包括省、市、縣、鄉(xiāng)(鎮(zhèn))行政村,自然村。
五、安葬情況:子隨父,簡便不書,新立塋標明詳細地址。
六、男子婚配,采用配或原配,再婚,繼配,繼室一概稱“又配”。
七、每戶至少保留兩條完整信息,如一子一女,女兒婚配地址,丈夫姓名。
八、命名,名字以長輩或個人起名為主,原名在族譜中稱別稱放譜名后,同輩,五服不得用同音字。
九、每頁最下一世有數(shù)字的是接續(xù)頁碼,每頁上方一世有數(shù)字是上接頁碼。
十、檢索表的使用見檢名表,檢名表前有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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